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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市議員對本市101年度總預算案差短38億200萬元以舉債支應之疑義說明

針對市議員對本101年度總預算案差短38億200萬元以舉債支應之疑義提出說明。

改制升格雖增加資源,但相對新增加的負擔更多,本市的自有財源比例僅為64.50%,在五都中最低(臺北市79.74%,新北市74.66%,臺中市72.86%,高雄市70.39%),且由於攸關未來發展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仍未三讀通過,101年度總預算案雖賡續採緊縮支出之措施,但仍然有龐大缺口,須以舉債予以彌平。

本市101年度總預算案賡續採行緊縮支出措施,歲出編列875億8,910萬8千元,扣除增加殯葬設施作價投資50億8,188萬1千元及殯葬規費收入補助5億1,960萬3千元等收支對列轉帳經費後,較100年度總預算案816億9,767萬9千元,僅增加2億8,994萬5千元,其中人事費、教育經費及法定社會福利支出等編列經費即增加約21億餘元,顯見101年度總預算案規模甚至較100年度總預算案更為縮減。

本市101年度總預算案歲出雖採行緊縮之措施,但依據法律義務所必須編列之經費仍儘可能作妥善之安排,本年度具強制性或義務性必須編列之支出即達558億6,464萬2千元,包括公教人員人事費373億2,356萬9千元、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補貼32億3,400萬元、償還以前年度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補貼19億9,600萬元、債務利息15億2,111萬8千元、全民健保、勞保、農保、老農津貼、國民年金、中低老人生活津貼等法定社會福利支出110億8,066萬5千元、警消超勤加班費7億929萬元,占歲出875億8,910萬8千元之63.78%,故歲出預算結構仍舊呈現僵化。

合併前臺南縣市近三年歲入出決算差短約33億元、58億元、68億元,此為結構性財政問題。因基本財政收入不足以支應基本及社福支出,升格後財劃法及公債法未及同歩完成修法,本市在總財源未增加情形下,實不足支應升格後之需求。因此市長多次於行政院會議中建議儘速修法,又於98日率同本府祕書長、財政處長及主計處長,與行政院秘書長、主計長、財政部次長,研商協助本府財政困境,除請行政院促成財劃法及公債法修正案通過外,並請增加補助治水等急要工程預算。

合併前本府99年底債務餘額964億元,合併後截至100831日債務餘額887億元,減少77億元,在財政困難下,本府亦努力償還債務,此後仍將持續控管債務。

對於財政之惡化,除加強節流措施外,對重大市政建設依治水防災、中央補助及一般性補助款匡列項目優先辦理,並加速市有土地出售作業流程,以減緩財政壓力。

 

發稿人:主計處  蘇茂勝     電話:06-39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