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 政府機關辦理的調查我們可以拒絕被訪查嗎?
    依統計法第14條第3項及第23條規定,辦理基本國勢調查及指定統計調查之人員,進行統計調查時,任何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如違反前項規定經勸導無效後,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理之。
    且依統計法第15條規定,民眾有據實詳盡報告義務,受查者均應依限據實答復。
    民眾支持統計調查,政府才能提供正確統計資訊,引導施政方針,提升全民福祉。

     
  2. 先前有新聞報導公家機關曾發生過資料外洩之情形,那我們受訪的資料會被外洩嗎?
    依統計法第14、19條規定,統計調查之人員不得假借執行職務之名取得未經授權蒐集之資料且統計調查取得之個別資料,應予保密,除供統計目的之用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違者依統計法第25條規定,依相關法律處理。
    截止目前為止,政府各項統計調查從未發生資料外洩情事,敬請安心配合。

     
  3. 接受政府辦理調查訪問時,會給予受訪者任何補助嗎?
    政府辦理調查訪問並未提供任何受訪者補助,但抽樣調查,會在受訪後贈送紀念品感謝提供資料。
     
  4. 目前辦理失業率調查,可否協助輔導就業?
    失業率調查係臺南市政府主計處配合中央機關辦理之調查訪問業務,至於輔導就業的相關業務是由勞工局負責,有關就業相關之問題可直接洽詢勞工局。
     
  5. 為何要辦理家庭收支調查?
    辦理家庭收支調查的目的,是為了解家庭的收入與支出情況,俾提供政府施政之參考和學術應用,並推估市民的消費能力,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的權重。
     
  6. 部分調查訪問資料涉及財產問題,會被政府機關作為課稅的依據嗎?
    對於調查訪問取得的各種統計資料,僅供政府整體統計分析之用,不作其他用途。
     
  7. 我要如何才能確定○○調查訪問是由政府機關辦理的?
    在調查訪問前,臺南市政府主計處會先發佈新聞稿,並刊載於臺南市政府主計處網頁上;而且調查訪問員在調查訪問前會發函通知受訪者,通知函上有註明調查訪問員到訪時間及洽詢電話。
     
  8. 政府預算如何執行?
    各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公布預算後,各機關即依照法定預算數配合實施計畫時程,妥為分配後切實執行,執行過程中,由各機關編製會計報告將執行結果及財務收支情形詳確記錄,並由本府主計處、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等單位就績效各方面加以考核,並送審計處加以審核。
     
  9. 何謂總預算案?
    1.政府預算是政府為推行政務,達成施政目標所策定之財務計畫,由行政單位編製後,須經議會審議通過,取得議會的授權,各單位始得據以執行。
    2.行政單位提出於立法機關審議的總預算,在完成法定程序前,稱總預算案;亦即本府編製總預算提出於市議會審議,在完成法定程序前,稱為總預算案。

     
  10. 如何取得臺南市預算相關數據,以供參考?
    1.本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及本府公告欄,均有公佈臺南市總預算相關數據資料。
    2.本市亦贈送臺南市立圖書館、國家圖書館,臺南市總預算暨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合訂本,供民眾參閱。

     
  11. 我要如何才能確定該名調查訪問員的身份,並非詐騙集團?
    每位調查訪問員皆會配帶證件,亦可透過電話至臺南市政府查詢。並且可以在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主計處網頁上有每一位調查訪問員的照片供查詢。
  12. 接受調查對受查者有何好處?
    政府辦理統計調查,依其性質可分為基本國勢調查、指定調查及一般調查,目的係為蒐集各種經濟、社會活動之群體特性資料,以反映經社事象之結構變遷、相關影響及發展情勢,供為各種施政決策應用之參據。
    民眾接受調查,據實填報資料,獲得的好處簡略舉例說明如下:
    1、貼近民意需求之經濟指標:「失業率」、「平均薪資」及「缺工人數」。
    2、資訊回饋民間使用,各項調查主辦機關均提供了多元化管道(新聞稿、登載摘要於相關網址及編印報告書(電子書)等),供民眾查詢參閱,請大家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