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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科業務執掌

  1. 編造本市地方總決算,送請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核,以供爾後年度籌編預算及改進政務管理之參考。
  2. 彙編本市地方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送請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
  3. 辦理總會計業務,每月審核各機關會計報告,督導考核各機關之會計及內部審核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