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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決算歲入歲出賸餘澄清新聞稿

有關議員質詢時指出「本府決算雖然有賸餘,其實是借款57.75億元彌補歲入歲出短差才有的」乙節,特此澄清說明如下:

臺南市104年度總決算歲入審定數715.79億餘元,內容計有稅課收入421.16億餘元、罰款及賠償收入12.13億餘元、規費收入18.19億餘元、財產收入30.83億餘元、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1.07億餘元、補助收入224.44億餘元、捐獻及贈與收入1.94億餘元及其他收入6.03億餘元8大項,其中並不包含舉債收入,歲入扣除歲出決算審定數694.98億餘元後,確實有歲入歲出審定賸餘20.81億餘元,並非因舉債產生歲入歲出賸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