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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出售30億家產何處去?」之澄清說明

發稿日期:102年12月31日
標題:有關「出售30億家產何處去?」之澄清說明
一、    本市99年12月25日改制升格,雖增加資源,但相對增加的經費負擔更多,但由於攸關未來發展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仍未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本市自有財源比率偏低,基本財政結構狀況不佳,改制前已存在龐大財政缺口,加上巨額負債必須償還,改制後各年度總預算籌編雖採緊縮措施,撙節經費優先用於迫切需要用途,但仍有部分歲入歲出差短,端賴出售土地來支應,出售閒置土地係必要措施,除可活化土地利用外,對活絡經濟活動尚有助益。
二、    本市總預算除中央補助計畫及收支對列計畫等係專款專用外,餘歲入、歲出係採統收統支,收支逐項並無對應關係,且每年度總預算收支均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市府才依法據以執行。
三、    經統計本府三年來以市款支應之新興重大計畫經費,包括治水經費38億8,368萬7千元、污水下水建設經費43億4,886萬9千元、道路闢建等經費23億4,930萬4千元、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工程配合款7億3,800萬元、路平專案11億元、65歲以上市民全口假牙補助計畫11億元、補助就讀公私立幼兒園幼兒教保券8億9,001萬元、生育獎勵金4億1,341萬6千元、治安監視錄影系統機組裝置設備費3億7,430萬元等重大計畫
四、    配合中央政策自100年7月起公教人員調薪3%,致101及102年度增加支出約20億餘元;為因應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教育局自100至102年度辦理齊一各級學校教師授課節數、行政組織編制及國中每滿9班增1師等計畫, 3年來共增加6億8,905萬8千元;另社會救助法於99年度修法放寬貧窮線,並自100年度開始施行,加上景氣欠佳低收入戶人口增加,致3年來低收入家庭生活補助等法定社福支出共增加14億3,809萬2千元等龐大支出均需市府籌措自有財源來支應。
五、    本市自有財源不足,合併後大台南總預算100年度至103年度歲出預算在扣除中央因合併移撥及增加之經費及轉帳等因素後,與合併前比較分別減少85億元、72億元、72億元及56億元,故本府並未因合併大肆擴大歲出預算,亦即本府是一個遵守財政紀律政府,是一個量入為出的政府。
發稿人:主計處公務預算科蘇茂勝   電話:06-299111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