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直轄市及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修正「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直轄市及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